
8月18日,邹某驾驶赣K23**0小型轿车在卢洲北路被宜阳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20%以上,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要求其对超员人员予以安全转运。

8月13日,赵某某驾驶赣C5**2Y小型轿车在明月北路被宜阳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20%以上,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要求其对超员人员予以安全转运。

8月1日,张某某驾驶赣C6**16号小型轿车在明月北路被宜阳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20%以上,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要求其对超员人员予以安全转运。


超员的安全隐患



安全 一分不能少
超员 一个不能多
编辑:培 玉
校稿:钟 玲
审核:卢 环
来源:宜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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