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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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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江西宏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宜市)应急罚﹝2023﹞26号。

3.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4.违法行为:2023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健全,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6.处罚决定部门:bet36体育在线市应急管理局。

7.处罚决定时间:2023年5月12日。

8.处罚内容: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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